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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石化公司2018年上半年亚硫酸氢钠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17-12-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在线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腈纶厂聚合装置亚硫酸氢钠是引发剂的组分之一,它在系统中有五个作用:还原剂、除氧剂、颜色稳定剂、染位提供剂和链转剂。
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数量950吨。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腈纶厂。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生产使用情况说明:我厂罐存储能13吨左右。
供货需求说明:每天到货15吨左右,具体交货时间按照代储协议要求。
卸车能力说明:每天可卸1车。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按我厂实际接收的过衡数量为准。
签订合同方式: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
结算付款:按照财务制度每月结算一次当月25日前开具发票,以本月实际到货量为结算数量。
交货期:代储协议生效后7个月内。
最高限价:6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投标。
使用单位:腈纶厂 技术主管部门: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项目承办人:刘新峰 联系方式: 0459-6705074。
2.2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注:本次招标亚硫酸氢钠报价按100%含量报价,但我厂生产中需要中标单位送浓度为30%或38%的亚硫酸氢钠水溶液。
2.3主要技术指标
其他技术要求详见《大庆石化公司腈纶装置使用的亚硫酸氢钠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交履约保证金20万元,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2、罚则
对于大庆石化公司腈纶厂聚合车间到货,每天应到货合格产品13吨,代储协议履行期间,如果
a 第一次出现没有及时供货,对供应商进行书面提醒一次;
b第二次出现没有及时供货,不允许供应商参加我单位该产品2018年07月30日以前亚硫酸氢钠项目的公开招标;
c 第三次出现没有及时供货,扣履约保证金40%;之后每出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40%,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同时须赔偿我厂由供货不及时引起的聚合装置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等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d 除非我方因生产原因要求停止供货外,供货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供货量达不到合同总数量95%,扣履约保证金100%;
e上述计量以到货时间为准,不以卸车时间计算。
本次招标,对于只报名不报价的的投标商将按大庆石化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3、试用说明
评标结束后对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产品为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使用的,则应于公示结束后10天内开始连续提供285吨亚硫酸氢钠水溶液进行试用标定,标定时间为10天。试用前在招标文件框架内进行技术交流并签订技术协议。试用合格后,由腈纶厂出具试验结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该试验结论发布中标通知书。如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试用产品试用结论为不合格,顺延试用下一排名中标候选人的产品或重新招标。若试用后腈纶厂出具的试用结论为不合格,则买方不付试用产品的对应货款,剩余不合格产品由供货单位自行处理,供货过程所发生的费用由供货单位自行负担。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投标产品不是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使用的,应经腈纶厂出具相关证明后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该证明材料发布中标通知书。
4、其它
中标供应商供货时只能供应投标时使用的业绩中注明的相应浓度、相应生产厂的亚硫酸氢钠溶液。
此数量为暂定计划。不排除中标后特定条件下的某个时间段装置停车的可能性,此时代储协议没有执行的标的数量招标人将无偿的不再执行代储协议,该风险将由中标供应商独自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生产商与经销商均可参与投标,经销商与所经销产品的生产商不能同时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要求:
3.1 生产商须提供: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3项可不提供);
银行开户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投标产品;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2经销商须提供: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3项可不提供);
银行开户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投标产品;
经销商所使用的国内制造商的相关资质,具体按照上述第3.1条执行。
3.3须提供投标产品(亚硫酸氢钠水溶液)经相应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备案须有技术监督局盖章,如没有技术监督局盖章,应能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得到)] 的生产企业标准。
3.4须提供相应的产品在国内同类装置的使用业绩。业绩包括用户有效的联系方式、该产品供货合同扫描件至少1份、用户评价报告至少1份。用户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亚硫酸氢钠生产企业名称、使用装置名称、所使用的亚硫酸氢钠溶液的浓度、使用时间、有用户盖章,评价结论至少是合格。
3.5在大庆石化公司有不良记录至开标时间被暂停交易资格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18-01-23 08:00:00 至 2018-01-29 23:59:59 (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人民币(含税、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试运行期间可使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直接报名;无帐号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平台直接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即可购买。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后凭购买标书凭证在昆仑银行可优先办理CA证书。
4.4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5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02-13 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
5.2 投标人需尽快完成办理CA证书,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6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
5.4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使用U盘存储的商务和价格2个文件,作为投标文件解密不成的备用投标文件。U盘应于 2018-02-13 08:30:00之前递交到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一室,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逾期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18-02-13 08:30:00。
开标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公司一楼开标一室。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九、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 刘新峰 电 话: 0459-6705074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4室
联 系 人: 汪林 电子邮件:wanglin6-ds@petrochina.com.cn
电 话:0459-6703302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如对“投标人报名”、“办理UKEY”、“编制投标文件”等办理流程不熟悉,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相关资料或获得相应帮助:
1、添加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资料。
2、加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QQ咨询群,获取最新信息、咨询和帮助。
群号:376081317,群 名:投标人学习
注意:申请时请备注单位名称。 2018-01-22 来源: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汪林本文由http://www.khmhawaii.com/chanpinyufuwu/3744.html原创,转载请备注出处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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